古代女子起名顺序与命名规范
一、基本命名结构
古代女子姓名由姓氏与名字两部分构成,遵循"姓在前,名在后"的书写顺序。其中名字包含正式名、字、号、小名等不同称谓形式。
1.1 姓氏规范
- 单姓:如"李""王"等
- 复姓:如"欧阳""司马"等
1.2 名字构成
类型 | 示例 | 使用场景 |
---|---|---|
正式名 | 之仪 | 成年礼后使用 |
字 | 德容 | 20岁后取 |
小名 | 阿蘅 | 童年时期使用 |
二、命名用字标准
2.1 字源依据
名字用字须符合以下规范:
- 取自《说文解字》《尔雅》等典籍
- 选用"芳""华""淑"等美好寓意的汉字
2.2 音韵要求
遵循平仄相间原则,避免以下情况:
- 三字全平声
- 声母韵母重复
三、书写与登记
3.1 正式登记
需在户籍簿注明以下信息:
- 全名(姓+正式名)
- 出生年月日
- 籍贯
3.2 修改限制
依据《唐律疏议》等法典规定,以下情况不得随意改名:
- 成年礼后
- 犯忌讳字